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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1-0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为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行使县一级人民检察院职权,受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研究制定本地区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对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办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对辖区内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负责应由本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应由本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公益诉讼工作。

七)依法办理报请核准追诉案件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追诉。

)负责应由本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受理向本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十)组织对检察工作中法律政策具体应用问题进行研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及有关部门提出立法及司法解释建议。

(十)负责本级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在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助上级人民检察院管理本级检察机关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组织本级检察机关开展检务督察工作

(十)规划本级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协助上级检察机关对经费、资产等的管理

    (十组织本级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技术工作和技术性证据检验、鉴定、审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负责其他应当由本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值班、计财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联络工作

负责检察技术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技术协助、勘验检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制定实施本级检察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支出规划、部门预决算及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公务接待、后勤服务等工作。

)第一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本级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本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设立检察官办案组,负责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第检察部负责办理本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向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对本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本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本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本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本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第三检察部。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受理向本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信访。承办本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负责案件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物的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监管、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组织人民监督员工作。

负责调查研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检察工作适用法律疑难问题提出立法、司法解释建议和咨询性意见;承办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研究论证工作;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负责担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

     ()政治(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本级人民检察院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调配任免、理论学习、表彰奖励先进典型选树意识形态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检察文化建设、党群、机关党建、考核等工作组织、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培训教育规划、业务专家骨干建设等工作。承担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开展具有检察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

负责对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同级党委及本院党组规定、决定情况督察研究制定检务督察工作有关政策协助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纪检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司法警察管理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各业务内设机构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形式,进一步突出检察官和办案组织的主体地位,实行扁平化管理。

三、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政法专项编制29名。设检察长1名,党组副书记1名,副检察长3名,政治部主任1名(正科级),纪检组长1(正科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2名(正科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0名(含司法警察大队领导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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