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一”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节日期间廉洁自律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4月30日上午,经开区检察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会议传达了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廉洁过节的相关提示要求,通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并对节日期间加强纪律作风严守,值班值守制度、确保机关安全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警醒全体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时刻筑牢思想防线。

会上,于江泳检察长对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度剖析,向全体干警详细阐述了违法违纪行为的表现形式、产生原因。它们的出现多是因为部分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认为偶尔的违规行为是不会被发现的,或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缺乏深刻认识,未能将廉洁自律的要求真正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当中,而这些违纪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是多方面的,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风气,也让违法违纪人员自身付出了沉重代价,失去了组织信任、职业前途甚至自由。
于江泳检察长强调,在“五一”假期这个关键节点,全体干警务必以案为鉴、深刻反思,从中汲取教训,时刻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要将中央八项规定的铁规矩、硬杠杠铭记于心、外化于行,形成遵规守纪、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杜绝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廉洁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