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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联动 形成合力——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市交警支队三大队召开工作座谈会
时间:2024-03-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切实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水平,提升办案质效,3月22日,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召开工作座谈会。检委会专职委员高芳主持会议,第一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干警参会。

会上,高芳专委、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及员额检察官、案管部门负责人与秦皇岛市公安局交警三大队副队长王辉、办案民警进行了工作交流。与会人员就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类案件的办理流程、取证程序、证据标准、卷宗规范装订等问题进行清单式列举,并对实际办案中存在的争议和分歧进行了深入广泛探讨,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为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与交警支队三大队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作用,以期在最短时间内适应新机制,规范此类案件办理,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王辉表示,三大队将继续完善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常态化会商研判机制,切实有效助推辖区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类案件规范化办理水平,继续深化公检协作配合,全力保障案件质量,为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奠定坚实基础。高芳专委强调,要秉持“互助、共赢”的工作理念,做到“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检察官要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升能力素质,有力推动案件高质效办理,着力形成内外合力,注重加强检察机关同公安机关相互配合,形成案管部门和刑事检察部门的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共同实现执法办案和检察监督质效双提升。

下一步,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完善与交警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坚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规范法律程序、提高证据意识、强化办案流程,促进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类刑事案件规范化、高效化、科学化办理,倾力实现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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