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紧扣发展之要,释放检察动能,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中央经济会议、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要求,结合开发区检察工作实际,制定《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十二项措施》,为加快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秦皇岛开发区场景提供坚实保障,得到区工、管委相关领导的肯定批示,并表示将该“十二项措施”纳入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整体政策意见中。
聚焦政治根本,彰显检察担当。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主动融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坚持做到服务商企“零距离”、排查隐患“零遗漏”、打击犯罪“零容忍”、护航发展“零懈怠”,把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贯穿到司法办案的各个环节,着力为推动秦皇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问题导向,实现有的放矢。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问计于民、问需于企,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设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结合“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院领导包案”制度,深入开展走访调研,倾听群众心声和企业意见,切实找准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有效推动涉及营商环境社会矛盾的处理化解。
立足检察职能,健全工作机制。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从维护安全稳定市场环境、加强涉企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纵深推进企业合规改革、深化涉企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审慎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畅通检企沟通“绿色通道”、规范巩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行刑联动形成合力、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活动等十二个方面,围绕突出重点领域,聚焦难点痛点,强化监督办案,努力实现司法办案与“护企救企促企”的有机融合。
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机制质效。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一方面全面贯彻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打造全院“一盘棋”,拧成检察“新力量”,立足“四大检察”职能,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另一方面树立营商环境职能单位共同体意识,加强与法院、公安等相关单位的协调联动,形成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合力。出硬招、用实劲、解难题,以追求极致、止于至善的态度和作风,全力营造近悦远来、迩安远至的营商环境。
下一步,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将着眼市场主体和群众需求,增强服务意识,狠抓“十二项举措”落地落实,以法治手段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为平安秦皇岛、法治秦皇岛和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的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