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开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我们参与案件质量评查,严把案件质量关,让我们直观的了解到检察官办案程序的严谨和规范,也让我们意识到人民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这是受邀参加经开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人民监督员发出的感慨。
近日,经开区人民检察院以“人民监督员+案件评查”模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针对近一年来已办结的公益诉讼案件进行评查。受邀人民监督员“上门”担任案件“质检员”,给案件“挑刺”,为检察机关履职办案引进“外脑”、装上“慧眼”,提升“评查一案,规范一片”的办案效果。

评查开始前,公益诉讼部门干警以PPT的形式,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相关情况,随后观看了原创微视频《沙“画”公益诉讼随手拍》《沙“画”冷食热卖》,并就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内容、流程、效果等进行了专项讲解,让与会人员以可见、可知、可感的方式了解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评查过程中,人民监督员秉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查阅纸质卷宗、现场问询的方式,严格按照评查实施细则和评查标准,围绕办案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采信、法律文书制作以及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深度扫描”,并在《案件质量评查表》详细登记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意见建议。

评查结束后,三位人民监督员对此次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感触颇深。人民监督员说:“此次评查活动让我对检察官高度负责的办案态度有了更深的体会,尤其值得肯定的是,能把办案与服务民生、促进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对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参与评查的人民监督员均对我院的办案质量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一致认为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做到了事实认定清楚、办案程序规范、法律适用得当。
案件质量评查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是检察机关维护司法公正的“定星盘”,是检验检察监督效果的“度量衡”。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是融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深度实践,也是进一步落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要求的重要体现。本次邀请人民监督员评查案件,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表达权,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经开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完善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长效机制,持续发挥内部监督与外部制约合力,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后半篇文章”,以“高水平管好每一个案件”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