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盒”,是一种泄露他人隐私信息,危害合法权益的新型违法行为。近年来,随着司法数字化进程加速,律师阅卷、案件信息查询等法律工作需求激增。新型司法生态下,在保证司法程序畅通的同时防范“司法开盒”、保障司法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成为基层司法实务中的一项挑战。经开区检察院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指引,立足案管职能,加强“三个管理”,创新构筑了“三阶管控”工作法,在司法程序畅通和司法案件当事人权益保护平衡木上蹚出实践路径。
一、建立分级管控体系 筑牢信息安全基石
1.案件信息动态分级
根据案件性质设置三级信息保护标准:一级(涉未成年人,商业秘密等案件)实行全流程封闭管理;二级(普通刑事案件)实施关键信息遮蔽处理;三级(公开听证案件)实行标准化信息模板。建立《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分级指引》,明确各类案件保密要点,从制度上规避泄密风险。
2.律师接待“三查三核”机制
查验证件真实性(律师证+授权委托书+人脸比对)、核查案件关联性(通过辩护与代理登记查询和联系承办人等方式确认代理关系属实)、审查申请合理性(阅卷范围与代理事项匹配度),在单位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律师接待专窗,建立异常申请登记簿,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司法风险。
二、强化全流程监管 确保卷宗流转规范
1.设置独立电子阅卷室,配备专用阅卷终端,禁止USB接口及网络连接功能,物理层面隔绝泄密风险。普通案件采用水印技术处理卷宗,每件卷宗备注相关经手人和代理律师,确保传播过程不出问题,保护司法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
2.制定《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遮蔽规则》,明确被告人身份证号,未成年人身份信息,银行账号等必须遮蔽项,建立“双人复核”制度,由承办检察官标注敏感信息,案管人员二次复核遮蔽效果。
三、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打造阳光司法工作模式
1.权利告知可视化
在接待区设置电子公示屏,滚动播放《律师权利义务告知清单》《违规处置情况警示》,对网上阅卷的案件通过随卷推送《律师阅卷注意事项》和电话提示等多道确认程序确保律师知悉保密义务。
2.反向监督机制
建立《律师执业行为反馈台账》,对异常阅卷行为实行“一案一记录”。每季度向相关单位通报违规线索,有力管控违规行为发生。
自该工作法实施以来,经开区检察院案管中心接待律师阅卷平均耗时从2.5小时缩短至40分钟,网上阅卷实现“当天申请,当天完成”,2024年全年实现隐私信息“零泄漏”,律师满意度调查表现优秀,律师阅卷业务多次收到感谢信。
经开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强化“三个管理”,立足案管核心职能,持续完善分类管控标准,强化全流程监管,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探索律师阅卷新方向,切实筑牢司法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