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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开发院刘志辉荣获“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先进个人
时间:2020-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面对疑难复杂案件,他主动请缨;对于工作,他善于思考勇于创新。近日,在全省检察系统2019年度“争做争创”活动中,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志辉被评为 “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先进个人。

刘志辉是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在工作中,他一直身先士卒,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仅2019年一年,就办理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29件67人。还主动请缨办理了夏某某等人涉黑案件,该案是省政法委督办案件,具有很大的社会影响,目前该案已作出一审判决。

在工作中,刘志辉一直勇于创新,扎实推进重点业务工作。2018年,他办理的一起审查起诉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全市检察机关首例适用该制度的案件;他积极协调在该院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法律援助中心检察院工作站,并制定了认罪认罚四项措施,认罪认罚适用率稳步提高,工作做法被市检察院推广;积极推动在区公安分局挂牌成立全市第一家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 ,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案件比明显降低;带领公诉部门提出针对性强、质量高的检察建议,2019年发出检察建议13件,采纳率100%。

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他努力促成开发区检察院与河北科师文法学院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并将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设在该学院。同时,他认真做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为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开发区一中等校的学生开展法治课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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